心所法,是唯识的一个术语。
心所,就是“心所有”。心所法,“心 | 所拥有的 | 法”。这样断开来读,比较好理解。心所有,是相对于心来说的。就好比说,某人甲,简称为甲,有一辆上过牌的洗车,简称为车。这个车,按照法律约定,就是甲所有的车,简称为“甲所车”,也可以简称为“甲所”。
所以“心所法”,就是“心”所有的“法”。法,在这里可以理解为各种各样的心的行为。
心所法,一共有包括善、烦恼(也叫恶)等五种。这五种心所,包括了非常丰富的内容。丰富到可以单独成为一门学问。但这里只介绍个人容易体验到的善心所法和恶心所法。
善心所,是“善”的心所法,共有十一种:相信、惭、愧、无贪、无嗔、无痴、勤、轻安、不放逸、行舍及不害。信任、惭愧、无贪无嗔,是不是都是“心”上的事?所以是“心”所有的。这是善心所。
还有烦恼心所,也是“不善心所”,包括贪、嗔、痴、傲慢、愤怒、怨恨、恼怒、嫉妒、吝啬等等共26种。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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